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,《宫炎康颗粒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》《藿香正气丸(加味藿香正气丸)中大腹皮植物组织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》《蒲黄药材及饮片中柠檬黄、酸性黄36和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》3项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,现予发布。 特此公告。 附件:1.宫炎康颗粒中金胺O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(BJY 201801)
|
|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( 津ICP备20004449号-1 )
电话:022—83551706 传真:022—83551706 邮箱:xhjjq2015@126.com
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,国际创业中心6楼6010室
技术支持:天津众星天长科技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