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18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了《公开征求第一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意见》。此次清理主要针对2013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,提出的意见分为以下2类: 1)拟废止及拟宣布失效的共46个,涉及医疗器械的18个; 2)拟继续有效的共248个,涉及医疗器械的68个。 意见征求截至2016年10月31日。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规范性文件目录,供各位参考: 第一批拟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医疗器械相关 第一批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医疗器械相关 |
|天津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( 津ICP备20004449号-1 )
电话:022—83551706 传真:022—83551706 邮箱:xhjjq2015@126.com
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2号,国际创业中心6楼6010室
技术支持:天津众星天长科技有限公司